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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假借“銀齡行動”名義牟利:老年志愿服務風險防控調查

2025/09/29 20:59公益時報 張明敏

  近日,民政部發(fā)布提示,明確指出“銀齡行動”是以老年人為主體的志愿服務活動,必須遵循《志愿服務條例》規(guī)定的自愿、無償、平等、誠信、合法原則。提示中警示,近期一些機構或個人假借“銀齡行動”名義,開展投資返利、銷售返傭、加盟返點等商業(yè)活動,已涉嫌違法。

民政部發(fā)布防范假借“銀齡行動”名義牟利的提示

  這一消息引起廣泛關注。

  民政部披露的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24年7月底,全國參加“銀齡行動”的志愿者總人次已超700萬,開展援助項目4000多個,受益群眾達4億多人次。

  長期以來,“銀齡行動”作為全國性老年志愿服務品牌項目,承載了公益與互助的美好社會價值。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警惕性低的特點,將公益旗號包裝成商業(yè)陷阱,不僅損害公益品牌的公信力,更直接影響老年志愿者的合法權益。

  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合伙人、中國區(qū)董事會副主任(律師)王效鋒對《公益時報》記者表示,“假借公益品牌名義從事商業(yè)牟利活動,本質上是一種披著‘善意外衣’的違法行為。這不僅涉嫌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傳銷等刑事風險,社會必須高度警惕。”

  銀齡行動下的“推銷會

河南鄭州某機構打著“銀齡”旗號在社區(qū)推銷商品

  初秋時節(jié),在河南鄭州的一處社區(qū)活動中心,一場名為“銀齡關愛健康講座”的活動吸引了近百位老人。主辦方聲稱,這是一場由國家“銀齡行動”組織的公益活動,邀請了“知名專家”為老人義診。

  講座進行半小時后,氣氛發(fā)生微妙變化。

  專家們先是強調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性,隨后話鋒一轉,開始極力推銷一款“高科技理療儀”。工作人員在臺下“現(xiàn)身說法”,展示自己如何通過使用產(chǎn)品“改善了心臟功能”?;顒蝇F(xiàn)場氣氛被烘托得熱烈,不少老人紛紛掏錢購買,每臺售價在6000元至1.2萬元不等。

  “他們說這是國家支持的‘銀齡行動’,專家都是志愿服務的,我才覺得信得過。”73歲的社區(qū)居民范長清告訴記者,他和老伴現(xiàn)場買下兩臺理療儀,總共花了2.4萬元。然而幾個月過去,所謂的療效并未顯現(xiàn),反而被子女責怪輕信騙局。

  當?shù)孛裾块T事后確認,這場活動與國家“銀齡行動”毫無關系,而是某商業(yè)公司打著公益旗號的推銷會。

  “銀齡行動”由全國老齡委于2003年發(fā)起,倡導退休教師、醫(yī)生、科技人員繼續(xù)發(fā)揮余熱,為基層教育、醫(yī)療、科技發(fā)展服務。項目完全公益,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涉及任何商業(yè)合作。

  然而隨著“銀齡行動”知名度提升,一些不法分子看準機會,冒用名義從事商業(yè)活動。“銀齡”二字漸漸成為他們眼中的“金字招牌”。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搜索發(fā)現(xiàn),打著“銀齡行動”旗號的產(chǎn)品繁多,從“銀齡枸杞茶”到“銀齡理療儀”,還有日薪5000元招募老年短劇演員,部分項目宣傳中直接引用“國家公益項目”字眼。

  這不僅誤導消費者,也對真正的公益項目造成嚴重損害。一位長期參與“銀齡行動”的志愿者告訴記者,“我們本來是去農村義診、支教,但有些老人一聽到‘銀齡行動’,第一反應就是問‘是不是賣東西的’。這對我們傷害很大。”

  公益品牌的保護盲區(qū)

  從法律角度來看,“銀齡行動”及類似公益項目的遭遇揭示出兩個薄弱點:一是公益品牌標識缺乏制度化保護。不少公益項目名稱或標識并未注冊商標,導致在維權時難以有效追責。即便社會公眾廣泛認知該品牌,但在法律上仍處于“裸奔”狀態(tài)。二是老年群體面臨特定風險。老年人因信息獲取渠道有限、防范意識較弱,容易成為不法分子冒用公益品牌的主要受害對象。一旦卷入返利或投資騙局,損失往往難以挽回。

  王效鋒表示,“假借公益名義牟利的行為,不僅損害公益形象,更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的虛假宣傳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欺詐行為,甚至涉及刑法上的集資詐騙。法律界定并不模糊,但現(xiàn)實中的維權和打擊仍需更完善的制度支撐。”

  如何保護公益品牌不被冒用?

  王效鋒認為,應從制度設計到執(zhí)法實踐形成完整的防護鏈條:

  首先,要建立公益品牌特殊保護制度。應將“銀齡行動”等全國知名公益項目名稱注冊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獲得專用權保護。一旦發(fā)現(xiàn)被冒用,組織方即可通過商標侵權途徑主張權利。其次,即使未注冊,也可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混淆行為”條款,追究冒用者的法律責任。

  王效鋒補充道,“參考地理標志保護模式,可以推動建立公益品牌特殊保護名錄,降低舉證難度。這樣,一旦有人冒用品牌,即可快速定性并追責。”

  除了商標保護,還需要官方認證與公示,構建跨部門協(xié)同監(jiān)管體系。公益品牌被冒用往往涉及工商、市場監(jiān)管、公安等多個領域,僅靠民政部門單打獨斗,難以形成合力。

  對此,王效鋒建議建立跨部門協(xié)作機制:民政部門負責公益項目備案與指導,市場監(jiān)管負責查處虛假宣傳與不正當競爭,公安機關則可快速介入涉嫌非法集資和傳銷案件。

  同時,可設立“公益品牌冒用黑名單”,對違法主體實施聯(lián)合懲戒,提升違法成本。

  老年志愿服務風險

央視曝光網(wǎng)絡私域直播侵犯老年消費者權益

  除了公益品牌保護,老年人自身在參與志愿服務中也面臨一系列風險。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老人之所以容易落入陷阱,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對權威的信任導致許多老人對“國家項目”“公益活動”有天然的信賴感,一旦聽到“政府支持”“銀齡行動”這樣的口號,就容易放松警惕。另外,由于信息渠道有限,老年人很難分辨公益項目和商業(yè)活動的差異,有些老年人甚至沒有能力上網(wǎng)核實,往往“聽誰說就信誰”。

  此外,一些老年人退休后缺乏社會參與,容易被“關愛老人”“讓老有所為”等口號打動。他們在活動中不僅得到了所謂的“服務”,還獲得了心理慰藉。例如,一些精心包裝的騙局、假冒的活動往往租用正規(guī)場地,邀請所謂“專家”,掛出“銀齡行動”橫幅,甚至邀請“托兒”當場買單,使騙局看似正規(guī)、專業(yè)。

  “我們很多老人不是貪圖小便宜,而是太想被社會重視。”一位有過志愿服務經(jīng)歷的老人這樣總結。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員王建軍對記者表示,老年人容易被情感打動。“很多老人并不是看重贈品或所謂的優(yōu)惠,而是享受被關心、被陪伴的感覺。如果我們不能提供足夠的正當渠道滿足這種需求,他們就容易掉入陷阱。”

  “除了政府監(jiān)管,家庭也要發(fā)揮作用。子女應多陪伴老人,幫他們甄別信息,減少老人孤立無援時被洗腦的可能。”王建軍補充說。

  《志愿服務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志愿服務組織應當為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解決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維護志愿者的合法權益。

  此外,志愿服務組織應建立年齡分層風險評估制度。對于高齡參與者提供額外保障措施,確保老年人量力而行。同時,明確志愿組織與老年志愿者的權利義務、風險承擔及免責條款。確保組織方為志愿者購買足額保險。

  “有的志愿服務活動體力消耗較大,如果缺乏評估與提示,容易引發(fā)意外糾紛,組織方有必要提前告知風險并進行篩查。”王效鋒認為,有必要設立老年志愿服務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幫助老年人快速識別侵權行為,降低維權成本。

  讓公益真正回歸公益

  記者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檢索看到,不少打著“銀齡行動”的公益騙局已經(jīng)造成了嚴重后果。

  某地一家公司以“銀齡行動”為名義,向老年人承諾高額返利,實則進行非法集資,涉案金額數(shù)千萬元;還有機構以“加盟志愿服務中心”為名,向老年人收取“培訓費”,最后卷款跑路。這些案例表明,不法分子善于利用老年人對公益的信任,將志愿服務與投資返利捆綁,極具迷惑性和危害性。

  王效鋒呼吁,“老年人在參與志愿服務時,要多渠道核實組織背景,切勿輕信口頭承諾或高額回報。社會組織也要主動公開信息,增強透明度。”

  從“銀齡行動”遭遇冒名牟利,到老年志愿者的風險防控,問題的核心是如何在全社會營造一個透明、公正、可信的公益環(huán)境。

  公益的價值在于無償與利他,但一旦被商業(yè)牟利裹挾,其純潔性和公信力就會受到挑戰(zhàn)。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防護體系,加強跨部門監(jiān)管,提升老年人的防范意識,公益品牌才能不再成為騙局的“擋箭牌”,老年志愿服務才能可持續(xù)發(fā)展。

  “公益不能淪為詐騙的外衣。法律與制度要做的是守護公益最初的善意,讓每一位老年人的熱忱和付出,都在安全、透明和尊重中得到回應。”王效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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