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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的潛力和空間還很大
民政部進一步推進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評估
1022家單位和項目報名首屆慈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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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政部進一步推進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評估

    6月6日,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發(fā)布《關于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評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為保證項目執(zhí)行進度,項目資金應當于7月底前執(zhí)行50%,11月底之前執(zhí)行完畢。立項單位應當于8月10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相關資料,以便于及時撥付第二筆項目資金。

    據(jù)了解,依據(jù)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項目辦將委托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已編制《項目中期報告書模板》和《項目執(zhí)行指引》。

    2012年3月9日中國社會組織網發(fā)布《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公告》,2012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下簡稱“項目”)預算總資金2億元左右。其中,大約5000萬元用于資助150個左右西部地區(qū)社會組織開展社會服務活動。

    “項目”確定了資助社會組織展開四類項目,包括發(fā)展示范項目、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社會工作服務示范項目、人員培訓示范項目。

    發(fā)展示范項目擬資助150個左右西部地區(qū)社會組織開展社會服務活動。重點資助四川、云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西部地區(qū)困難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慈善項目。且在市、縣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申報項目總資金要達到發(fā)展示范項目總資金的50%以上。

    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擬資助規(guī)模較大、職能重要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和具有較強區(qū)域輻射功能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委托的社會服務。

    (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