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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8版) 大多民間機構維權力量弱 日前,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出民間NGO自身的法務維權力量堪憂。這份由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服務中心調研完成的《上海市公益組織法律服務需求現狀調研報告》顯示,在選定的70個公益機構樣本中,有法務人員的NGO比例非常低,很多機構內專職、兼職、志愿者這三種類型的法務一個都沒有。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fā)現,民間NGO的主要法律糾紛發(fā)生在合同、知識產權、勞務用工和機構治理與依法運營上,機構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制約機構發(fā)展的隱憂?!标戣f,“法務人員健全的機構,比一般法務力量薄弱或跟本就沒有法務人員的機構存活時間長、機構矛盾和糾紛少,這是一個普遍現象?!?/p> 華南師范大學教授、中國南方公益研究院研究員唐昊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民間NGO出生的法律土壤已經有了很大改變,從去年國家放開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到將業(yè)務主管單位改為業(yè)務指導單位,這預示著社會組織準生門檻已經降低,但對于社會組織出生后的成長階段,有利于其發(fā)展的配套政策條款并不是太多,導致社會組織在發(fā)展、運作過程中出現和存在的問題并不能馬上解決,造成社會組織發(fā)展困境?!?/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