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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nèi)容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
社會組織中有三名以上黨員需建立黨組織

    近日,,對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凡有三名以上正式黨員的社會組織,都要按照黨章規(guī)定,經(jīng)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委、總支、支部,并按期進行換屆。

    社會組織黨組織要發(fā)揮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yè)發(fā)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六方面作用。

    【03版】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