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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涉及政府、學校、司法、社會、家庭,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近年來,社會工作者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及司法檢察等領域發(fā)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多地陸續(xù)探索將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司法檢察工作,尤其是在基層實踐中,“檢察+社工”或“司法+社工”模式在推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工作中不斷取得新進展。 【一】 例如,為推進全國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進程,切實提升全市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規(guī)范化水平,護衛(wèi)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成才,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與共青團泉州市委于近日簽訂了《泉州市未成年人檢察司法社會工作服務指引(試行)》。 據(jù)介紹,該文件共計54個條款,分為個案受理、幫扶工作一般要求、幫扶準備工作、幫扶實施、總結評價等五大部分內容,對司法社會工作服務的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服務標準、評價機制等作出規(guī)定,為全市未成年人檢察司法社工服務提供標準化規(guī)范。 近年來,泉州市人民檢察院主動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和工作部署,依托泉州未成年人保護聯(lián)盟(簡稱未保聯(lián)盟),積極與政府部門、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等部門合作,以“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為目標,鞏固和延伸幫教涉罪未成年人工作成果,構建借助社會專業(yè)力量有效運作的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相關工作連續(xù)三年被列入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 2021年6月,泉州市檢察院與團市委共同簽定《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合作框架協(xié)議》,在全市全面鋪開未成年人檢察司法社工服務。截至目前,兩級院已委托社工介入幫教涉案未成年人302人次,對104個未成年人家庭開展親職教育,引入專業(yè)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詢師等社會專業(yè)力量開展心理疏導295次,走訪面談205人次,開展不公開聽證6場,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幫教挽救工作的針對性與專業(yè)性。 【二】 越來越多的案例表明,在基層司法檢察工作中,社會工作正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 5月6日,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與平遠縣利民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舉行未成年人社工幫教服務項目簽約儀式。據(jù)介紹,此次合作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與社工機構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中的優(yōu)勢與合力,促進司法幫教和社工服務的資源整合和有效聯(lián)動。 活動中,平遠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郭頻輝和平遠縣利民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理事長曾潔瓊簽訂了《未成年人幫教服務協(xié)議書》。這標志著平遠縣檢察院將逐步推進完善由承辦檢察官指導,司法社工具體開展社會調查、精準幫教、心理疏導、親職教育等的“檢察官+社工”未成年人幫教模式,通過充分鏈接整合本地社會組織力量,打造平遠縣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亮點特色,健全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科學化的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支持體系建設,推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權益維護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簽約儀式后,雙方召開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工幫教服務座談會。平遠縣檢察院未檢負責人曾威囡介紹了未檢職責范圍和未成年人幫教工作開展情況,并對社工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相關注意事項進行了說明。雙方還就服務項目、工作內容,以及如何整合資源、強化合作,提升對未成年人幫教服務質量等進行了深入交流探討。 郭頻輝指出,推動檢察辦案和社工服務有效銜接,構筑專業(yè)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有利于進一步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在未來合作過程中,雙方要立足崗位實際,充分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密切協(xié)作配合,不斷豐富合作方式,優(yōu)化合作手段,深化幫教措施,共同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專業(yè)化辦案與社會化幫教的配合銜接,用心、用情、用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三】 為全面貫徹落實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5月5日,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人民檢察院與大同市耘鏵青少年社會服務中心簽約“未成年人社工項目”合作協(xié)議。此協(xié)議的簽訂,有利于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推動未成年人案件專業(yè)化辦案和社會幫教相結合工作的開展。 簽約儀式上,大同市耘鏵青少年社會服務中心主任胡少華介紹了該中心社工隊伍、業(yè)務范圍和服務能力等情況,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路暢就合作中的具體問題進行了座談交流,對今后具體工作的開展提出了要求,并代表檢察院與大同市耘鏵青少年社會服務中心進行了簽約。此次項目簽約,標志著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未檢工作在社會支持體系建設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據(jù)介紹,下一步,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將以此項目為依托,努力實現(xiàn)專業(yè)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有機結合和優(yōu)勢互補,不斷提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品質與效果。針對涉罪未成年人、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幫教、心理干預、合適成年人到場等工作將由社工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幫助其改過自新,重新回歸社會。 【四】 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具體案件中,社會工作者通過專業(yè)知識和溝通技巧,能夠配合檢察部門高效開展調查工作,進而避免給未成年人帶來二次傷害。 近日,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檢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為了避免反復回憶、描述受侵害過程給未成年被害人帶來二次傷害的情況,聯(lián)合公安機關和司法社工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一站式詢問。整個過程以一次性成功詢問為原則,通過支持性溝通技巧、心理疏導等形式幫助兩名未成年被害人卸下心理包袱,疏導害怕情緒,說出案件發(fā)生經(jīng)過,減輕其心理陰影。 隨后,檢察官與社工為其家長進行親職教育,讓其了解孩子正處于一個特殊的心理應急期,最需要家人的關愛和陪伴,并指導如何為孩子提供一個有利于盡快恢復身心健康的生活環(huán)境。 “心理創(chuàng)傷”是需要長期的心理疏導及家人有效的陪伴關愛。因此,在一個月后,檢察官主動聯(lián)系被害人家長,了解被害人狀態(tài)。針對兩名被害人家長反映的孩子現(xiàn)在很害怕獨處、上下學都需要家人接送的情況,檢察官立刻聯(lián)合司法社工,分別與被害人及家長在檢察院的心理咨詢室進行面談。 據(jù)介紹,接下來龍門縣檢察院將積極探索以個案指導為切口,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強化家庭教育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為構建健康、文明、和諧的家庭教育環(huán)境提供檢察智慧。 |